在經過剛好一個月的等待後,英國時間2026年4月13日下午5點32分,我收到了 UKVI Home Office 的 email 通知,表示我的配偶簽證申請已經通過,於當天生效。
這張為期2年5個月的新簽證,就此覆蓋了我原先將在2026年12月16號到期的工作簽。
繼台英青年交流計畫 (2015)、學生簽 (2020)、學生工作簽 (2021)、技術工作簽 (2023)⋯⋯這是我的第五張英國簽證了。
若從2020年開始算起,直到工作簽在2026年4月被配偶簽取代為止,我已經在英國待滿5年7個月。
然而,因為並非是在同一種簽證類型之下連續待滿5年,若我要申請永居 (settlement / Indefinite Leave to Remain),走所謂的10年長期居留路線,是勢在必行了。
(是的,若我採用10年長居路線,能申請永居的時間點,甚至會比從現在開始累積5年配偶簽的時間點再早幾個月)
認識我、和我討論過我的簽證的朋友都知道,我總是說自己「不急著拿永居,(工作婚姻一切順利的話)終究是遲早的事」。
畢竟,時間的累積急不來,一點一點總會到達。
不過啊、只是啊⋯⋯
如今,在拿到配偶簽證後,情緒沒有太多起伏的這一刻(Jack 和公婆比我還高興?),回頭望去,我還是忍不住想拍拍、抱抱、鼓勵一路走來的自己。
說不容易,的確是不容易,但我也就這樣一關一關闖過來了。
「這是第五個種類、第五張簽證了欸。誰一輩子閒閒沒事拿過五張英國簽證???」
我總忍不住這樣自嘲地想著。
好啦,就憑著這張不用和雇主綁定的配偶簽,姐可以做任何想做的工作了。
不然我來試試到牛津市區賣唱如何?(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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