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論

  親愛的女王並不是每篇文章都讓我心有戚戚,但是這篇<吵架一定要先道歉>卻讓我深有所感。

  當我看見女王寫道:「許多人愛面子、要爭輸贏,但是我覺得那都是沒有意義的事。當然,如果你當下決定要與他分手。」開始,文章以下標示粗體的句子,我都不禁要用力點頭認同,包括「吵架或許是溝通的一種方式,但絕對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以及「有問題就要當下解決!」等,尤其是這句「有問題就要當下解決!」真的喚起不少我和張先生不愉快時的記憶和心得。

  是的,我們每次爭執,大多只是為了芝麻蒜皮的小事。最常碰到的情形不外乎是對方delay了約好的時間,或者因為太多忙碌而雜亂的外務而忘記答應彼此的事,而當我嘴賤太白目,說出我早應該知道對方聽了鐵定會不高興甚至生氣的話語時,他一定會對我發脾氣。

  就後者的情形而言,當下失言的我,絕對是馬上道歉,為我的無心之言向他懺悔,而寬宏大量的他,在生氣過一陣,也感受到我的歉意之後,就會原諒我了;但反觀我自己,卻比他來得常「生氣」或「不開心」,而他總是得花上比我長太多的時間在安撫我--因為有些事情確實是會讓人生氣好一陣子的。而當他已經沒有耐性再勸慰我,而我還沒感受到他在道歉之餘,有解決問題的意願時,我就會理所當然的不停「盧」對方(這時候,我的「盧」也會變成一種錯誤,到了這個時候已經不再是誰先讓誰生氣難過的問題了);尤其當我們在電話裡吵架的時候,對方在我「盧」個不停的攻勢之下,也就跟著失去耐心,然後就會告訴我:「我不想講了。」

  言下之意是他想掛掉電話,自己好好思考;但當他說出這句話的同時,我也跟著慌了、怕了,說什麼都不肯掛電話,堅持要兩個人好好談下去(雖然通常我會哭),得到共識之後,才能安心。所以我才如此贊同女王說的「有問題就要當下解決!」,要是眼前這件人事物對我來說真的非常重要,那麼急性子的我是絕對無法延宕問題的。

  因此我也認同女王說的,「只要男友與我冷戰,一定馬上失敗。因為我一定第一時間道歉,然後在當下溝通,解決事情,絕對忍受不了拖時間,拖了越久,裂痕越深,只不過浪費時間,又讓自己好幾天心情不好,何苦呢?」更何況我相信,心情不好的不會只有自己--對方也不會好受到哪裡去,不是嗎?

  所以,我和張先生的冷戰,從來不曾超過一個晚上;因為我們總是在睡前例行的晚安電話時,就心軟了、後悔了--正因我們想要的結果,從來就不是這樣的。就像女王所說,她的「務實性格」讓她總會以「結果論」來看吵架事件:如果想要的結果是和好,當然就要用和好的方式來解決問題--因為我們並不想要繼續生氣、賭氣,導致感情裂痕,甚至分手啊。

  「面子真的一點意義都沒有。」女王說,「在你愛的男友女友面前擺架子、愛面子,真的是一件很無聊的事情,說真的,你只是逞『一時之爽』,但是對你們的感情有任何助益嗎?如果你愛他,又何必在他面前裝面子、愛逞強?有時,你真的只是贏了面子、輸了裡子。」真的,我不禁要重複這點:除非你已經打從心底覺得對方是個徹頭徹尾的爛人,然後在吵架的當下,就已經決定跟對方分手。

  這正是為什麼,我如此欣賞女王「結果論」的說法。若是在吵架的當下,能夠稍稍抓到一絲理智,想起這三個字,心中的決定也仍然是「要和對方繼續走下去」,那麼,除了把它當作一種解決問題的溝通手段之外,「吵架」也就不再具有任何意義了。

  誠心希望大家都能看看女王這篇文章;我相信,若你真心想要經營一段感情,你會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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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urora

教國文和英文的小曦老師,Miss Aurora。2015至2017年間持台英青年交流計畫簽證於英國比斯特購物村擔任精品銷售顧問,期間撰寫許多有關購物村的生活與工作分享文,自此成為「比斯特一姐」。2020年再度回到英國攻碩與兼職工作,畢業後順利取得畢業生簽證。目前持工作簽證(Skilled Worker Visa)於腕錶品牌百年靈(Breitling)擔任銷售顧問,往來百年靈於比斯特與倫敦之直營專門店。熱愛歌唱、音樂、閱讀、電影。寫作與教學是生活、使命、職業病。

結果論 有 “ 3 則迴響 ”

  1. 最近好像很少打給妳…忙翻了orz. miss you so~~~much!!
    版主回覆:(05/03/2010 09:11:36 AM)
    我也想妳(muah!)

  2. 「不要再猶豫要不要接聽你們吵架後他打來的第一個電話。除非你永遠都不想
    接聽他的電話,否則第一個電話和第五個電話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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