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小曦老師英國備婚日記】系列文章,紀錄的是我和未婚夫Jack籌備婚禮的手續和流程。
從國籍、簽證到結婚方式,每對異國伴侶的實際情況因人而異,所以看到本系列文章的朋友們若有類似需求,還請務必參考、研讀英國政府官網 (GOV.UK) 辦理結婚/登記民事伴侶的完整規定,尋求最符合自身狀況的資訊喔。
我在英國結婚的相關要求
在英國,有婚姻制與民事伴侶制 (Marriages and civil partnerships) 兩種合法伴侶模式。
如果要在英格蘭或威爾斯結婚或成為民事伴侶,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 18歲以上 (18 or over)
- 尚未結婚或登記民事伴侶關係 (not already married or in a civil partnership)
- 非近親 (not closely related)
Jack和我分別是「英國人」與「持有英國工作簽證的台灣人」,所以我必須參考「若你或你的另一半並非英國人或愛爾蘭人 (If you or your partner are from outside the UK or Ireland)」的頁面。
該頁面會解釋若婚配雙方需要申請簽證的情況。
由於我已經是持有工作簽證、在英國生活的居民,因此我的情況符合該頁面敘述的第四點資格:
- 你目前持有超過6個月以上的英國簽證 (you are already in the UK on a visa that lasts longer than 6 months)
我目前的工作簽證能讓我在英國居留至2026年底,所以我不需要特地申請其它簽證,用以遞交結婚通知和舉辦婚禮。
按照網頁敘述,婚後我必須主動告知Home Office我已經結婚、需要更改個人相關資訊。
安排結婚典禮
在向戶政機關 (Register Office) 遞交結婚通知、正式公告「我們要結婚啦」之前,我和Jack必須先決定我們要在哪裡結婚,而且也得先訂好場地。
在英國結婚,主要有宗教儀式 (Religious ceremonies) 和民事典禮 (Civil ceremonies) 兩種途徑。
雖然Jack是自小就受洗了的基督徒,不過多年來他和家人其實早已沒有上教堂的習慣,因此我們一早就有共識會採用民事典禮了。
如果要舉辦民事結婚典禮,場地的選擇有兩種:
- 戶政機關典禮廳 (a register office)
- 已經通過市政廳許可、登記在案的場地,譬如貴族宅邸或飯店 (any venue approved by the local council, for example a stately home or hotel)
在典禮過程中,我們需要兩位見證人 (2 witnesses),也需要一位我們透過市政機關預定的公證人 (registrar) 帶領我們完成儀式。
根據網頁說明,如果要在戶政機關的場地結婚,公證人的費用是£56。
如果要在宗教場地(如教堂)舉行民事結婚典禮,公證人的費用是£104。
至於公證人在自選場地舉辦民事結婚典禮的費用,則會依場地不同而異。
舉行民事結婚典禮,儀式上會包含音樂、宣讀、交換誓言等內容,但全都不能和宗教相關。
典禮上,新人也會簽署結婚相關文件,文件上可以填寫雙方合計多至4位雙親的姓名。
在婚禮當天簽署的文件,之後會被送到戶政機關,完成類似婚後戶口登記的手續 (marriage register)。
在那之後,就可以領取正式的結婚證書了。
撰寫這篇文章的當下,我和Jack已經決定好場地、日期,也和戶政機關預約好公證人了。
我們會請公證人前來我們自選的場地舉行儀式,而聘請公證人和在自選場地舉辦典禮的總費用是£785。
確定結婚資格、簽證條件,並且選好日期、預定場地後,就可以準備向市政機關「遞交結婚通知 Give notice」了。
遞交結婚通知這件事,需要有點份量的篇幅。我會在後續文章紀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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