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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懷念大學時期那個在部落格上想寫什麼就寫什麼的自己。
昨天看到以前的學生金桓轉發了這篇自由副刊的文章:〈今天一定要有進度〉。
看完全文後,我覺得頗有共鳴,於是在金桓的貼文底下留言:「看完覺得有共鳴是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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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那個當年在我的國語教室裡的,才三、四年級的,小小的金桓,如今已經大學畢業,在我的留言回覆道:「或多或少,我們都曾為了維持某個角色忽視自己真正想成為的人。」
身為金桓的小學國語老師如我,知道這句話可以被修改、表達得更精準。但是我深深明白他的意思,也知道這句話說中了包含自己在內的無數人的心事。
專心致志地做自己想做的事,確實可以很簡單,也真的可以很難。
2
想好好地用文字紀錄我和Jack的北愛爾蘭生日小旅行。
抱著「想用文字敘述、紀錄這趟旅遊」的心情,不知怎的,我想起作家三毛。
大學讀三毛的時候,發自內心覺得她好厲害。沒有照片、沒有影像,但她將ㄧ切描述得栩栩如生。閱讀她的描述,就像讓她親手把一幅幅當下的畫面植入我的腦海中。
那是沒有智慧型手機、沒有網路、沒有社群的時代,但她用文字生動地傳達了她的故事,也成功地讓所有讀者參與其中、回味無窮。
我是認同自己「有類似的能力」的,但是否能夠在各種內外在的條件支持下,將其發揮到極致,則完全是另一件事。
起碼我是走在這條道路上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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