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在英國的最後幾個月,我抱著微薄的希望,在店經理Rachel和全店的鼓勵與期待下,寫信向director爭取公司贊助簽證的機會;而在被公司政策與政府規定等可以想見的理由拒絕之後,我轉而開始思考回台後繼續在歷峯集團工作的可能,於是很幸運地得到了Rachel的建議,寫信給英國HR說明訴求,而在回台後順利得到台灣Montblanc的面試機會——即使當時北部店鋪根本沒有公開招攬任何職缺。
儘管是意氣風發、自信滿滿地因著我積極向英國主管爭取轉介我的履歷和主管的推薦書回台灣,而在與台灣公司面試、得到相當不錯的待遇福利後,進入了位於台北101的Montblanc旗艦店⋯⋯
然而,由於各種觀念、態度、做法、習慣,加上國情和企業文化、消費習慣——實在有所差距,我因而被衝擊得挫折連連、成就感低落至極;加上自覺實在打不進一個默契和實力已然建立得無比穩固的團隊⋯⋯於是,我的工作情緒,始終起起伏伏,無法真正覺得充實快樂。
我不禁開始思考自己的工作價值,也在最後終於理解,原來我的成就感,來自於「被需要」。
無論是被客人需要,或是被同事需要。(儘管我努力地做了心理準備,在被這些比我資深數年甚至十數年的同事「需要」之前,我有太多事情需要學習、太長一段菜鳥期需要度過) 這大概也是為什麼,在和人潮與消費目標、消費力都無比強大的Bicester Village相比,我特別需要記住自己在101每天少少的成交筆數裡都賣了些什麼東西,好用以自我鼓勵⋯⋯ 畢竟「服務客人、賣出商品」就是我最大的成就感來源啊。
而一份工作的意義⋯⋯就來自於成就感,不是嗎?
邊想著,邊寫到這裡,似乎也才慢慢理出一條清楚的思路——原來,當我還在Bicester的時候,雖然也會碰上人潮冷清的淡季,但相較之下,我終究還是非常享受長時間忙碌地服務人群的銷售過程的。
忙碌之餘,學習任何事情,也才壓縮般地快吧。
所以,基於上文提到的各種「衝擊」,在101工作屆滿兩個月後,我選擇離職了。
我發自內心地覺得,這個已經非常資深而強壯的團隊系統,其實不需要我的存在。
然而,要知道,Montblanc豐富多樣的商品面,以及對我而言幾乎是從零開始的台灣百貨店務,再加上除了銷售之餘的「服務件」不多、使用機會因此不多,而除辦公室外,店內能操作的系統電腦僅有一台,我也不敢輕易打擾「學長姐們」使用而加以練習服務件的情況下⋯⋯我確實是盼望著,時間一長,就會更加熟悉的。
還記得連續碰到三個服務件的上個週六;在處理不需要再詢問同事操作細節的第三件的時候,我總算對過程有所自信了呢。
我的試用期因為兩年的英國經歷而有所縮減——但我完全能夠理解,為何這個品牌的試用期,可以長達一般狀況的兩倍。
種種還是覺得能為自己辯解的情況下,我必須說,即使兩個月來不曾在任何事上得到任何肯定,起碼我對自己的「進度」問心無愧。
Montblanc在台灣,即使沒有專屬的正體中文官網,確實也已經深耕台灣好多好多年了。
如果不能在這裡有所助力,也許我還是,走向需要我、我也覺得自己被需要的地方吧。
謝謝在我回台前後,幫助過我在這條道路上行進的所有朋友、長官、同事;即使不再為Montblanc服務了,我對於這個品牌的熱愛,依舊不會有絲毫改變的。
今後,讓我努力自我提升,成為一個忠實而有潛力、對台灣Montblanc多少有些貢獻的品牌消費者吧。
再一次,謝謝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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