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08/10/16 Hitchin Lavender Farm, London, England |
月份: 2017 年 7 月
從 Bicester Village 到台北 101:英國 YMS 簽證前後,我的鋼筆品牌工作歷程(下)
還在英國的最後幾個月,我抱著微薄的希望,在店經理 Rachel 和全店的鼓勵與期待下,寫信向 Director 爭取公司贊助簽證的機會;而在被公司政策與政府規定等可以想見的理由拒絕之後,我轉而開始思考回台後繼續在歷峯集團工作的可能,於是很幸運地得到了 Rachel 的建議,寫信給英國 HR 說明訴求,而在回台後順利得到台灣 MONTBLANC 的面試機會——即使當時北部店鋪根本沒有公開招攬任何職缺。
儘管是意氣風發、自信滿滿地因著我積極向英國主管爭取轉介我的履歷和主管的推薦書回台灣,而在與台灣公司面試、得到相當不錯的待遇福利後,進入了位於台北 101 的 MB 旗艦店⋯⋯
然而,由於各種觀念、態度、做法、習慣,加上國情和企業文化、消費習慣——實在有所差距,我因而被衝擊得挫折連連、成就感低落至極;加上自覺實在打不進一個默契和實力已然建立得無比穩固的團隊⋯⋯於是,我的工作情緒,始終起起伏伏,無法真正覺得充實快樂。
我不禁開始思考自己的工作價值,也在最後終於理解,原來我的成就感,來自於「被需要」。
無論是被客人需要,或是被同事需要。(儘管我努力地做了心理準備,在被這些比我資深數年甚至十數年的同事「需要」之前,我有太多事情需要學習、太長一段菜鳥期需要度過) 這大概也是為什麼,在和人潮與消費目標、消費力都無比強大的 Bicester Village 相比,我特別需要記住自己在101每天少少的成交筆數裡都賣了些什麼東西,好用以自我鼓勵⋯⋯ 畢竟「服務客人、賣出商品」就是我最大的成就感來源啊。
而一份工作的意義⋯⋯就來自於成就感,不是嗎?
邊想著,邊寫到這裡,似乎也才慢慢理出一條清楚的思路——原來,當我還在 Bicester 的時候,雖然也會碰上人潮冷清的淡季,但相較之下,我終究還是非常享受長時間忙碌地服務人群的銷售過程的。
忙碌之餘,學習任何事情,也才壓縮般地快吧。
所以,基於上文提到的各種「衝擊」,在 101 工作屆滿兩個月後,我選擇離職了。
我發自內心地覺得,這個已經非常資深而強壯的團隊系統,其實不需要我的存在。
然而,要知道,MB 豐富多樣的商品面,以及對我而言幾乎是從零開始的台灣百貨店務,再加上除了銷售之餘的「服務件」不多、使用機會因此不多,而除辦公室外,店內能操作的系統電腦僅有一台,我也不敢輕易打擾「學長姐們」使用而加以練習服務件的情況下⋯⋯我確實是盼望著,時間一長,就會更加熟悉的。
還記得連續碰到三個服務件的上個週六;在處理不需要再詢問同事操作細節的第三件的時候,我總算對過程有所自信了呢。
我的試用期因為兩年的英國經歷而有所縮減——但我完全能夠理解,為何這個品牌的試用期,可以長達一般狀況的兩倍。
種種還是覺得能為自己辯解的情況下,我必須說,即使兩個月來不曾在任何事上得到任何肯定,起碼我對自己的「進度」問心無愧。
MB 在台灣,即使沒有專屬的正體中文官網,確實也已經深耕台灣好多好多年了。
如果不能在這裡有所助力,也許我還是,走向需要我、我也覺得自己被需要的地方吧。
謝謝在我回台前後,幫助過我在這條道路上行進的所有朋友、長官、同事;即使不再為MB 服務了,我對於這個品牌的熱愛,依舊不會有絲毫改變的。
今後,讓我努力自我提升,成為一個忠實而有潛力、對台灣 MB 多少有些貢獻的品牌消費者吧。
再一次,謝謝你們。
也希望我的英國 YMS 簽證前後工作歷程,可以給未來申請到這張簽證的學弟妹們一點在職涯上的參考——我的例子或許不算成功,但我相信「在國際品牌工作」的經驗,是有機會從英國被轉移回台灣的喔!
從 Bicester Village 到台北 101:英國 YMS 簽證前後,我的鋼筆品牌工作歷程(上)
日記|送洗了我的Longchamp Big Ben Limited Edition
//platform.instagram.com/en_US/embeds.js
▲剛入手這包時在店裡拍的。
▲這張圖則擷自網路,應該是來自某代購賣家,所以照片有上浮水印。
嗯事情就是這樣。
人哪,總是要等到一切再也沒那麼近水樓台之後,才知道要珍惜。
若照我Instagram發佈照片的日期來看,這個英國倫敦限定的Longchamp長柄L號包,是去年5月底6月初左右入手的。
啊姐當時就有個被我拉來Bicester工作結果錄取Longchamp變成該店開國元老的的好姐妹Emma啊,員工折扣這件事當然是毫不客氣地要好好利用嘛。
只是從小到大經歷多次相關慘痛教訓,姐還是學不乖總是愛把飲料放進包包裡。
而且,淺色,淺色欸,要髒起來容易得很,何況是遇到我這個粗魯鬼。
結果我可愛的灰色大笨鐘大概在入手後三個月還四個月就沾上咖啡漬了。
當時大概是因為奢侈成性(X)還是因為入手價格便宜所以就沒那麼珍惜(O),總之我那時候是沒在怕沒包包用,所以那咖啡漬一放就是到現在⋯⋯
四月底回台,七月中這包才在我的海運箱裡舟車勞頓晃呀晃地終於運回家,於是我在整理這些總算回到我身邊的眾包包們後,看著這個正面左上方有著一片咖啡漬的笨鐘包⋯⋯
大笨鐘、倫敦、英國,我生活了快兩年,那麼那麼熱愛而且渴望再度回歸的地方!
大概是終於意識到再也買不到的這包有多特別了!惜物情懷整個大大湧生,只能說當下實在是心疼到不行啊啊啊啊啊啊!
就是這樣,所以把它送去專門洗包洗鞋的店家處理了。
店家開價1000,姐先付了訂金500。
(是說在做這件事的前一天我甚至還傳了訊息問目前還在Longchamp Bicester的吳東翰,看是不是還買得到大笨鐘包這樣;沒辦法,姐買的當時只有灰藍兩色,後來才出了紅色啊!可以的話我樂意再買一個大笨鐘紅色短柄版本!)
送洗的今天是20號,店家說27號可以去拿。
姑且讓我們期待看看花了台幣1000大洋的結果會是如何吧。
日記|回到工作崗位滿月了
距離上次更新已經一個月之久,足足一個月。
為了迎接新環境新氣象新人事,原來我已經緊繃一個月了嗎?
自簽證到期、回到台灣後,我之所以能在大家眼中看起來「無縫接軌」這份做為Montblanc銷售專員的工作,原因無他,正是因為——無論在Montblanc Bicester Village或Montblanc台北101,他們都是歷峯集團旗下的Montblanc直營系統;而我基於對這個品牌的認同、熱忱、真心喜愛,也才會在人還在英國時便和經理討論、寫信向公司積極爭取,最後經由HR轉介履歷後,以最快的速度得到面試機會,順利錄取為Montblanc台北101旗艦店的一員。
然後,一個月了。
看著筆記本一頁接過一頁,才知道我究竟還有多少東西要學。 從英國到台灣、從「暢貨中心」到「旗艦店」;從「純銷售」到「售後服務」;從「送往迎來」到「客戶經營」⋯⋯
而這些,都不敵這一個月來,影響我、打擊我最重的——從獨當一面,再度變回菜鳥。
覺得自己就像把利刃,堅定地指向了我的目標;然後才發現,原來迎接我的,還真是早有心理準備,但想像總不能和現實相較的挑戰。
只是,學習與挑戰從來不是問題;真正困擾我的,是自我要求太高、是舊有的認知的顛覆、是低落的成就感、是太多在乎他人眼光。
如今既然能條理分明地寫出來了,就不該再一口氣悶在心上,而導致過度換氣的毛病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