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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10/16 Hitchin Lavender Farm, London, England |
月份: 七月 2017
手札|從Bicester Village到台北101——我的MONTBLANC工作歷程2
還在英國的最後幾個月,我抱著微薄的希望,在店經理Rachel和全店的鼓勵與期待下,寫信向director爭取公司贊助簽證的機會;而在被公司政策與政府規定等可以想見的理由拒絕之後,我轉而開始思考回台後繼續在歷峯集團工作的可能,於是很幸運地得到了Rachel的建議,寫信給英國HR說明訴求,而在回台後順利得到台灣Montblanc的面試機會——即使當時北部店鋪根本沒有公開招攬任何職缺。
儘管是意氣風發、自信滿滿地因著我積極向英國主管爭取轉介我的履歷和主管的推薦書回台灣,而在與台灣公司面試、得到相當不錯的待遇福利後,進入了位於台北101的Montblanc旗艦店⋯⋯
然而,由於各種觀念、態度、做法、習慣,加上國情和企業文化、消費習慣——實在有所差距,我因而被衝擊得挫折連連、成就感低落至極;加上自覺實在打不進一個默契和實力已然建立得無比穩固的團隊⋯⋯於是,我的工作情緒,始終起起伏伏,無法真正覺得充實快樂。
我不禁開始思考自己的工作價值,也在最後終於理解,原來我的成就感,來自於「被需要」。
無論是被客人需要,或是被同事需要。(儘管我努力地做了心理準備,在被這些比我資深數年甚至十數年的同事「需要」之前,我有太多事情需要學習、太長一段菜鳥期需要度過) 這大概也是為什麼,在和人潮與消費目標、消費力都無比強大的Bicester Village相比,我特別需要記住自己在101每天少少的成交筆數裡都賣了些什麼東西,好用以自我鼓勵⋯⋯ 畢竟「服務客人、賣出商品」就是我最大的成就感來源啊。
而一份工作的意義⋯⋯就來自於成就感,不是嗎?
邊想著,邊寫到這裡,似乎也才慢慢理出一條清楚的思路——原來,當我還在Bicester的時候,雖然也會碰上人潮冷清的淡季,但相較之下,我終究還是非常享受長時間忙碌地服務人群的銷售過程的。
忙碌之餘,學習任何事情,也才壓縮般地快吧。
所以,基於上文提到的各種「衝擊」,在101工作屆滿兩個月後,我選擇離職了。
我發自內心地覺得,這個已經非常資深而強壯的團隊系統,其實不需要我的存在。
然而,要知道,Montblanc豐富多樣的商品面,以及對我而言幾乎是從零開始的台灣百貨店務,再加上除了銷售之餘的「服務件」不多、使用機會因此不多,而除辦公室外,店內能操作的系統電腦僅有一台,我也不敢輕易打擾「學長姐們」使用而加以練習服務件的情況下⋯⋯我確實是盼望著,時間一長,就會更加熟悉的。
還記得連續碰到三個服務件的上個週六;在處理不需要再詢問同事操作細節的第三件的時候,我總算對過程有所自信了呢。
我的試用期因為兩年的英國經歷而有所縮減——但我完全能夠理解,為何這個品牌的試用期,可以長達一般狀況的兩倍。
種種還是覺得能為自己辯解的情況下,我必須說,即使兩個月來不曾在任何事上得到任何肯定,起碼我對自己的「進度」問心無愧。
Montblanc在台灣,即使沒有專屬的正體中文官網,確實也已經深耕台灣好多好多年了。
如果不能在這裡有所助力,也許我還是,走向需要我、我也覺得自己被需要的地方吧。
謝謝在我回台前後,幫助過我在這條道路上行進的所有朋友、長官、同事;即使不再為Montblanc服務了,我對於這個品牌的熱愛,依舊不會有絲毫改變的。
今後,讓我努力自我提升,成為一個忠實而有潛力、對台灣Montblanc多少有些貢獻的品牌消費者吧。
再一次,謝謝你們。
手札|從Bicester Village到台北101——我的MONTBLANC工作歷程1
這是一篇其實我沒把握從下筆到結束究竟需要花多少時間完成的文章。
從誤打誤撞到投入其中的工作歷程。
在英國比斯特購物村Bicester Village的1年10個月,加上回到台灣後自今年6月開始在台北101的2個月;LinkedIn於是提醒我,是時候慶祝在MONTBLANC工作屆滿兩年了。
如同我前陣子曾寫下的,「從英國到台灣、從『暢貨中心』到『旗艦店』;從『純銷售』到『售後服務』;從『送往迎來』到『客戶經營』⋯⋯」
我仍舊還在習慣,由於國情、環境、文化等等差異性,因此造就的「同集團、同公司、同品牌——企業文化卻不相同」的情形。
當然,對於目前小小一個sales我而言,光是品牌「outlet」和「旗艦店」從系統、銷售到服務的差別,就夠我花上大把心力去適應的了。
謝謝所有耐心引導我的台灣新同事,尤其是我的小老師Steven。
關於我仍處於適應期的各種複雜情緒和挫折,就先按下不提;我要先在這篇文中,為自己在MONTBLANC的歷史,做個簡單的紀錄,同時也想讓一直都關注著我的文字的舊朋友們複習我、新朋友們熟悉我。
2015年7月,拿著台英青年交流計畫YMS簽證(俗稱英國打工度假)的我,飛抵英國。
在台灣準備期間原先計畫的「赴英尋找華語教師工作」想法,在出發前半年被自己推翻;原因是,要在英國校園擔任全職教師並不容易,幾乎是另一個用上數年時間和金錢成本才能達成的計畫,對於經濟狀況和簽證效期都有限的我而言,太過不切實際。
於是我決定率先前往自己有絕對信心能得到工作機會的Bicester Village,希望在做一陣子的全職精品業工作、穩定經濟狀況後,搬往前男友所在的城市,實行B計畫,也就是「在Bristol擔任語言學校華語兼職教師,外加精品業part time / temping」好賺取足以支撐我生活的足夠薪資,同時也能累積華語教學實戰經驗。
起初,於現實面而言,我從抵達英國、找到租屋和工作,一切都非常、非常順利;我必須說,我做的功課很足,我很努力、也很幸運。
然而在感性面,我敵不過、也走不出當時的感情對我造成的太多挫折、太多失望失落、傷心難過。
於是,在我的生活與工作逐漸安定的同時,這段三年半的感情,也在彼此失去共識、不再願為對方妥協、付出後,黯然收場。
要說是感情用事也無所謂了,當時的我已經絲毫不願離開、放棄已經逐漸建立起來的工作與交友圈;對於能否用上過去一兩年準備的華語教學能力、能否繼續做一個老師,對我來說已經不再重要。
反而是,我在已經漸漸彼此熟悉的英國同事們身上,學習了前所未有的多——無論是工作上的、語言上的,通通都超乎我想像地無比受用。
我愛我的同事們、朋友們,也發現我已經對這個僅一次執行長和經理共同面試便錄取我的品牌,有了強烈宿命論的認同感。
最直接的就是,我是唸文學的啊,而MONTNBLANC是經營鋼筆的啊。
要論精品業裡的筆界龍頭,捨MONTBLANC其誰?
MONTBLANC除了書寫工具,還有腕錶、皮件、珠寶,我還能在哪個品牌裡一次學到這麼多東西?
諸如此類,甚至連這個品牌的女性腕錶「寶曦系列」和我為自己取的「曦」字相同,我都能視作「這是註定」。
劉小曦骨子裡還是流著浪漫的文學血液吧。
於是,時間一點一滴過去、經驗一分一毫累積,我的語言能力、產品知識、銷售實力三線並進,自信大幅增長;到了第二年,所有同事都已經肯定我在店裡可以獨當一面,甚至強調我足以擔任Supervisor。
最重要的是,我和同事之間,除了工作默契,更擁有了朋友情誼⋯⋯
這一切,造就了一個我非常驕傲,也擁其自豪的關鍵——在英國近兩年期間,我從沒離開過這份工作,而且期間經歷加薪、他店支援、參與員工特賣、服務皇家等級顧客、和全店一起達成全歐洲MONTBLANC Outlet年度銷售冠軍紀錄;甚至在第二年,我成功躍上全英MONTBLANC Top Sales的位置,成就了我過去數年工作經驗從沒想過會達到的高度。
這些經歷,驗證了早在出發前我就曾經寫過的這句話:「雖然拿的是俗稱的打工度假簽證,但我的心態並不是去『度假』,而是工作。」
持YMS簽證在英期間從未更換工作,從一而終地僅為一間公司服務——我想,這可能不是大多數到英國工作度假的朋友會有的經驗,也不會是大多數人爭取YMS簽證的初衷,畢竟每個人所追求的事物和體驗終究不同;然而,誤打誤撞而成就了這件事的我,卻是為自己感到無比驕傲而自豪的。
所以,是的,2017年的現在,我在我的個人履歷裡,累積了一份在英國簽證期間的完整工作經歷。
我想這也是回台前後,在我積極爭取英國HR協助與台灣HR接洽,而台灣方也之所以願意與我保持聯絡,進而在我回台後立即面試、甚而錄取我的重要原因。
※關於我曾經如何寫信向公司爭取贊助工作簽證失敗,而後基於我對MONTBLANC的熱忱,改為爭取店經理與執行長的推薦信函,並透過英國Richemont HR轉介我的履歷回台,我因而順利得到和台灣HR聯絡管道、進而聯繫的過程⋯⋯下一則,to be continued。
日記|送洗了我的Longchamp Big Ben Limited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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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入手這包時在店裡拍的。
▲這張圖則擷自網路,應該是來自某代購賣家,所以照片有上浮水印。
嗯事情就是這樣。
人哪,總是要等到一切再也沒那麼近水樓台之後,才知道要珍惜。
若照我Instagram發佈照片的日期來看,這個英國倫敦限定的Longchamp長柄L號包,是去年5月底6月初左右入手的。
啊姐當時就有個被我拉來Bicester工作結果錄取Longchamp變成該店開國元老的的好姐妹Emma啊,員工折扣這件事當然是毫不客氣地要好好利用嘛。
只是從小到大經歷多次相關慘痛教訓,姐還是學不乖總是愛把飲料放進包包裡。
而且,淺色,淺色欸,要髒起來容易得很,何況是遇到我這個粗魯鬼。
結果我可愛的灰色大笨鐘大概在入手後三個月還四個月就沾上咖啡漬了。
當時大概是因為奢侈成性(X)還是因為入手價格便宜所以就沒那麼珍惜(O),總之我那時候是沒在怕沒包包用,所以那咖啡漬一放就是到現在⋯⋯
四月底回台,七月中這包才在我的海運箱裡舟車勞頓晃呀晃地終於運回家,於是我在整理這些總算回到我身邊的眾包包們後,看著這個正面左上方有著一片咖啡漬的笨鐘包⋯⋯
大笨鐘、倫敦、英國,我生活了快兩年,那麼那麼熱愛而且渴望再度回歸的地方!
大概是終於意識到再也買不到的這包有多特別了!惜物情懷整個大大湧生,只能說當下實在是心疼到不行啊啊啊啊啊啊!
就是這樣,所以把它送去專門洗包洗鞋的店家處理了。
店家開價1000,姐先付了訂金500。
(是說在做這件事的前一天我甚至還傳了訊息問目前還在Longchamp Bicester的吳東翰,看是不是還買得到大笨鐘包這樣;沒辦法,姐買的當時只有灰藍兩色,後來才出了紅色啊!可以的話我樂意再買一個大笨鐘紅色短柄版本!)
送洗的今天是20號,店家說27號可以去拿。
姑且讓我們期待看看花了台幣1000大洋的結果會是如何吧。
日記|回到工作崗位滿月了
距離上次更新已經一個月之久,足足一個月。
為了迎接新環境新氣象新人事,原來我已經緊繃一個月了嗎?
自簽證到期、回到台灣後,我之所以能在大家眼中看起來「無縫接軌」這份做為Montblanc銷售專員的工作,原因無他,正是因為——無論在Montblanc Bicester Village或Montblanc台北101,他們都是歷峯集團旗下的Montblanc直營系統;而我基於對這個品牌的認同、熱忱、真心喜愛,也才會在人還在英國時便和經理討論、寫信向公司積極爭取,最後經由HR轉介履歷後,以最快的速度得到面試機會,順利錄取為Montblanc台北101旗艦店的一員。
然後,一個月了。
看著筆記本一頁接過一頁,才知道我究竟還有多少東西要學。 從英國到台灣、從「暢貨中心」到「旗艦店」;從「純銷售」到「售後服務」;從「送往迎來」到「客戶經營」⋯⋯
而這些,都不敵這一個月來,影響我、打擊我最重的——從獨當一面,再度變回菜鳥。
覺得自己就像把利刃,堅定地指向了我的目標;然後才發現,原來迎接我的,還真是早有心理準備,但想像總不能和現實相較的挑戰。
只是,學習與挑戰從來不是問題;真正困擾我的,是自我要求太高、是舊有的認知的顛覆、是低落的成就感、是太多在乎他人眼光。
如今既然能條理分明地寫出來了,就不該再一口氣悶在心上,而導致過度換氣的毛病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