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打工度假|日記|我也不是永遠那麼正面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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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my從波蘭旅行回來了,回到比斯特第一件事就是來我店裡找我報告。(是這樣嗎?哈)

立刻相約今晚我下班後一起晚餐,所以一道去吃了WIMPY。

謝謝你從波蘭帶回來給我的紀念品杯子,我很喜歡。

在你面前放心地說了很多很多話之後,也謝謝你今天因為「感覺妳這餐吃得很悲傷」而把我的份一起默默付了。

明明我才是姐姐啊!怎麼有種被安慰的感覺?(笑)

 

說是三天捕魚兩天曬網的個性,但我居然勤勞地在部落格連寫了5天的日記了。

認真的程度是要突破今年6月的紀錄了嗎?

如我昨天說的,人的腦容量有限啊,當然要記得美好的事;只是,看著自己紀錄了那麼多快樂開心的事情,也許同時也榮幸地讓讀了的朋友們感到一點溫暖與力量……

之後呢?

那些--我寧可自己藏著,不願提及太多的負面情緒呢?

我可不可以,偶爾也,黯淡一下?

「雖然自詡小太陽,但妳終究還是個人啊。」

我只好對自己這麼說。

 

半年了。

直到現在

關於和你之間,若是我能寫出來,也許就會得到療癒也說不定。

但直白與無話可藏如我,竟也只能把千絲萬縷理不盡的心情,吞進肚裡。

 

看到那張視訊全家福時,我的心情無比複雜。

大家都入鏡的畫面,讓我聯想到的卻是,當時,當我在你旁邊,我必須何等沉默。

那根本不正常,不是嗎?

想必當時是為了你才忍受得了的吧。

愛是多麼盲目,讓人什麼都看不清了。

現在回憶,只覺得心酸酸的,好想哭。

 

要到哪一天我才能走出來?

難道真的只能當作你死了、當作你從來不曾出現在我的世界裡,永遠不再聯絡了?

 

我太傻。

無法挽回的傷害太沉也太重。

對不起、謝謝、不見。

那就是我們的最後了。

我早該明白的。

 

除了一些還沒跨過的關卡、解不開的心結,其實我的生活、工作,什麼都好。

忙碌起來,最好。

如你們所見的,我熱愛這一切。

(今晚和Emma終於確認的,原來我其實根本不是個旅遊控--又是個後話了。)

 

不過也許真的可以好好醉一回了。

醉了的時候,記得別再藉酒壯膽或裝瘋,一時失控而和你聯絡。

 

 

英國打工度假|日記|Competent and more than fine

 

是說今天突然想到,咦,我的8月札記哩?(笑)

手寫日記最近比較沒什麼feel(大誤),趁著我最近難得勤勞狂更新部落格,手寫的觸感就再等等吧!XD

然後認真想想之後其實8月札記還滿有重點的啊,我連標題都想好了,敬請期待!

 

琬霖兒今天第一則訊息的時間,早上7點半,姑娘我還在熟睡中;但沒想到起床一看手機,就看見了這麼美好的訊息。

(我睡覺的時候都會開夜間睡眠模式,所以不管台灣還是英國--無論何時何地,想要傳訊息給我都是OK的,不用怕吵到我喔,哈哈)

謝謝琬霖給我這樣莫大的肯定;劉小曦只是個小人物,紀錄著自己平凡卻試圖透過文字讓它變得不凡的生活--如果有任何人願意閱讀這樣的我,我都是萬分欣喜與榮幸的。

書寫的起點,其實只是因為自己愛寫;但收穫的任何鼓勵,都會加強我「完成一篇文字」的成就感,更會成為讓我持續下去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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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門上班前收到Jo Malone London White City門市的Charlie來信--看到信封時本來以為只是像以前在台灣時也會收到的Jo Malone宣傳廣告信,沒想到打開信封之後居然是手寫的筆跡!看了實在是太讓人歡喜,覺得「揪感心」呀!

謝謝同是英打簽證學姊妹的Doris:我很榮幸能夠成為妳在和Jo Malone面試前請教相關經驗的對象之一,也很開心妳後來真的順利加入了White City門市--我也才有幸能夠在這次去買香水時認識了做事溫柔細心的Charlie;那天在店裡讓他替我做手部按摩護理的體驗,真的很特別、也很難忘!

我會很快再在妳有上班的時候去拜訪妳的!(笑)還有,期待11月一起的愛丁堡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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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petent and more than fine.(妳很稱職、相當勝任,而且更好。)

聊著為什麼喜歡和我一起上晚班--這是今晚Sam告訴我的。

這麼正面的鼓舞,絕對有紀錄的必要啊。

人生苦短,且在有限的腦容量裡,當然要努力記得讓自己開心的人事物和話語囉;能讓自己更快樂更有自信,難道不該嗎?

所以只好獻上今晚店裡空閒之餘的劉小曦連串自拍!(笑)

 

最後還想特別寫一筆的是,下午跟同事Hatem聊他和老婆Amy的相戀過程;他說了一句,She's the best。

那是最甜蜜的肯定啊,連我聽了都覺得好感動好感動。

我想他們實現了安室〈Red Carpet〉的歌詞呢,「當我和你在一起的時候,覺得I'm the finest, greatest。」

好開心能認識這樣一對即使閃瞎我我也心甘情願的夫妻;應他倆之邀,很期待能趕快到他們家裡吃飯作客。

 

P.S. Hatem,28歲,利比亞人,終於在我的部落格裡初登場?!(笑)

在英國讀書後工作,已經在英國待超過10年了,在我們店去年開幕後,曾透過仲介在我們店擔任temp,後來成為瑞士品牌BALLY的全職sale,但他和我們整個team一直都有聯絡,感情很好。

後來Hatem願意在我們店的Scott調去倫敦Bond Street後跳槽來我們店,我想我的說服力也有一點功勞?嘿嘿。

總之,我們兩個像兄妹,因為我們真的互稱對方bro和sis(笑),希望很快能有合照,讓大家認識認識我哥哥!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