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那晚我們在FB上前後發布感情狀態的當下,就像一顆石子打進水裡而造成了一圈強烈的水波紋,有著小小的波動和浪花--給周圍帶來了一些影響,無論是訝異或愕然。
就連我也差點在這個水波裡溺斃。
處在反反覆覆的情緒裡,經歷了難過、疑惑、痛苦、掙扎之後,是時候該好好整理自己的心情。你們都知道我去年年底迷上Carrie Underwood,現在,聽著她的"Play On",我要準備向前走了。
但在那之前,我想這些事情還是值得書寫、值得紀錄、值得紀念。
關於我們為什麼要分開;一切是因為「渴望自由,不願有所遺憾」的意念,還有,一個夢。
一個夢的「啟發」,對,我知道這很瞎,而且天知道這到底能不能算是啟發……總之,因為這個夢,促使張獅子決定和我提出分開的請求。
Based on personal privacy, 究竟是什麼樣的夢,就不說了,也請看見這篇文章的大家不要繼續追問,無論是問我或問他;總之,就連我自己,也花了將近半個月的時間,才願意徹底相信與接受,這個從張獅子的潛意識裡跑出來的東西,是目前終止我們愛情的劊子手。
潛意識?對,其實早在我們交往初期,張獅子就非常坦白而感慨地和我提過「渴望單身自由」這件事了。我相信。畢竟和他交往了兩年半的人不是別人,正是我自己,我了解他,我知道他是個充滿探險精神、渴望冒險的人;這是一個人的個性使然,也是一件我早就知道的事情……所以,即使花了一點時間,但我接受了。
目前?用這兩個字是因為,知道嗎,人的交際網路很奇妙、很有趣,就像這幾年崛起的Facebook,一牽十、十牽百,就算隔著時間空間,也還是能找到彼此……更不用說,如果真的有緣,我想,甚至不用透過網路社交工具這件事。會重逢的,就是會再相遇。
劉小曦和張獅子,我們透過彼此,交織、聯結了一個大大的交友圈子,我相信,這是會不停延續下去的,在我們的未來。所以,誰也說不準……也許數個月後、一年後、幾年後,或者真的會經過一段好長的時間,我們終究還是會走在一起。
這段話真的不是自我感覺良好。畢竟,就各方面來說,我們確實是難得的、適合的。張先生,這是你也承認的,對吧?
當然啦,我們還是各自有一些缺陷--比如有人在我們分手後約的第一餐飯,也還是能因為睡過頭而爽約(請相信我現在真的已經沒有苛責的意思,雖然那一天中午我真的在圖書館默默咬牙哭得要死不活彷彿天崩地裂了似的);而我也還是常常自以為是、堅持己見,尤其在越親近、越熟識的人面前,越不容易接受異於自己的想法和意見。
所以,我才會這麼強調琢磨自己、修正自己這件事呀。世上沒有完人,這是大家都明白的事情,兩個人在一起,也絕不可能真的像是剖半的圓,一拼接起來,就能百分之百契合。我想,在這段很美好的感情裡,這是我真真切切有所體悟的事情。
能寫出這些感受,是因為我體會了、想開了;並且我要題外話一下:在一番思考之後的寫作,確實讓我更開闊。就像音樂之於張獅子,原來文學之於我的重要性,從來不曾減弱過。
如今,我們分開了。在好不容易建立起共識之後,我想,現在自己真的能把對方當作好朋友看待。聊起天來,還是如此自然。這一段對我而言是非常幸運的,即使當時我們熟識不過一個多月就交往了,但在愛情之下,還是有著彼此欣賞的契合友誼作為基礎;就像我到現在還是會被他很欠揍的幽默給逗笑一樣。
但是,無論如何,不管我們的關係變成什麼,劉小曦都不會特地為此改變的。消極完了、沉澱夠了,生活還是要繼續,腳步還是不能停,我還是要很自戀的自詡為陽光小姐曦小姐,以不辜負這個名字為期許,朝我的任何一個可能前進。
要漂漂亮亮的、開心大笑的、享受生活的、持續充實的、目標明確的、積極幹練的!
有自信,最瀟灑!哈,雖然是順便幫我家ELVA打廣告,不過我打從心底認同這句話,而且也打從心底喜歡現在這個樣子。
Come on, let's ENJOY single 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