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我有什麼地方是高傲得近乎孤芳自賞,很容易自我滿足的話(這話聽來矛盾,因為滿足之後我又會深深覺得自己「不足」),那應該就是耗盡心力,完成一篇讓自己非常滿意的文章之後,所得到的成就感了吧。我不知道,人們會因為哪些事情得到非常滿足的成就感--但對我而言,寫文章之於我,正是如此的。
前陣子在上國一、國二的作文主題<我最敬佩的人>時,把自己利用時間、忙裡偷閒寫出來的文章,也一併帶入了課程中,順便和學生們更仔細地分享了我的感受;看著講義上我苦心確認、潤飾過的這篇文字,真的感到非常充實和快樂。「這就是我能做的事情,我能帶給人們的影響!」如此積極的一個念頭,就這麼樣地躍入了我腦海中。
我要非常真摯、誠懇,而且掏心掏肺地說:「在這世上,能夠找到自己足以擔當的位置,立足於此之上,做自己可以發揮所長和有所影響的事情,是非常快樂而有意義的。」
當然,「意義」這兩字並不只包括我們所做的事件本身,更包含了對自己的肯定。
上個月,雖然不是沒有在下意識逃避、抗拒過那些改到幾乎讓我廢了右手的200多份作文(「幾乎廢了右手」其實有點誇張,但是改起來是真的很累呀),但老實說,我還真得感謝一下這份不在預期中的工作;它讓我避開了那種飄渺沒有重心、因為自己的怠惰而閒到發慌的生活。反之,它充實了我可能會因空白、自身又不夠積極,所失去的那些寶貴時間。為了怕延宕到課業或其它既定的待辦事項,我甚至更加積極地安排自己的行程了(雖然也因此割捨了部分時間,比如練唱,但我想這應該還在可接受的範圍內);能順便訓練自己規劃時間的能力,這也算是意外的收穫吧。
無論如何,面對人事物的態度,絕對足以決定自身的「位置」。因此我想,「心態」畢竟還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