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女王並不是每篇文章都讓我心有戚戚,但是這篇<吵架一定要先道歉>卻讓我深有所感。
當我看見女王寫道:「許多人愛面子、要爭輸贏,但是我覺得那都是沒有意義的事。當然,如果你當下決定要與他分手。」開始,文章以下標示粗體的句子,我都不禁要用力點頭認同,包括「吵架或許是溝通的一種方式,但絕對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以及「有問題就要當下解決!」等,尤其是這句「有問題就要當下解決!」真的喚起不少我和張先生不愉快時的記憶和心得。
是的,我們每次爭執,大多只是為了芝麻蒜皮的小事。最常碰到的情形不外乎是對方delay了約好的時間,或者因為太多忙碌而雜亂的外務而忘記答應彼此的事,而當我嘴賤太白目,說出我早應該知道對方聽了鐵定會不高興甚至生氣的話語時,他一定會對我發脾氣。
就後者的情形而言,當下失言的我,絕對是馬上道歉,為我的無心之言向他懺悔,而寬宏大量的他,在生氣過一陣,也感受到我的歉意之後,就會原諒我了;但反觀我自己,卻比他來得常「生氣」或「不開心」,而他總是得花上比我長太多的時間在安撫我--因為有些事情確實是會讓人生氣好一陣子的。而當他已經沒有耐性再勸慰我,而我還沒感受到他在道歉之餘,有解決問題的意願時,我就會理所當然的不停「盧」對方(這時候,我的「盧」也會變成一種錯誤,到了這個時候已經不再是誰先讓誰生氣難過的問題了);尤其當我們在電話裡吵架的時候,對方在我「盧」個不停的攻勢之下,也就跟著失去耐心,然後就會告訴我:「我不想講了。」
言下之意是他想掛掉電話,自己好好思考;但當他說出這句話的同時,我也跟著慌了、怕了,說什麼都不肯掛電話,堅持要兩個人好好談下去(雖然通常我會哭),得到共識之後,才能安心。所以我才如此贊同女王說的「有問題就要當下解決!」,要是眼前這件人事物對我來說真的非常重要,那麼急性子的我是絕對無法延宕問題的。
因此我也認同女王說的,「只要男友與我冷戰,一定馬上失敗。因為我一定第一時間道歉,然後在當下溝通,解決事情,絕對忍受不了拖時間,拖了越久,裂痕越深,只不過浪費時間,又讓自己好幾天心情不好,何苦呢?」更何況我相信,心情不好的不會只有自己--對方也不會好受到哪裡去,不是嗎?
所以,我和張先生的冷戰,從來不曾超過一個晚上;因為我們總是在睡前例行的晚安電話時,就心軟了、後悔了--正因我們想要的結果,從來就不是這樣的。就像女王所說,她的「務實性格」讓她總會以「結果論」來看吵架事件:如果想要的結果是和好,當然就要用和好的方式來解決問題--因為我們並不想要繼續生氣、賭氣,導致感情裂痕,甚至分手啊。
「面子真的一點意義都沒有。」女王說,「在你愛的男友女友面前擺架子、愛面子,真的是一件很無聊的事情,說真的,你只是逞『一時之爽』,但是對你們的感情有任何助益嗎?如果你愛他,又何必在他面前裝面子、愛逞強?有時,你真的只是贏了面子、輸了裡子。」真的,我不禁要重複這點:除非你已經打從心底覺得對方是個徹頭徹尾的爛人,然後在吵架的當下,就已經決定跟對方分手。
這正是為什麼,我如此欣賞女王「結果論」的說法。若是在吵架的當下,能夠稍稍抓到一絲理智,想起這三個字,心中的決定也仍然是「要和對方繼續走下去」,那麼,除了把它當作一種解決問題的溝通手段之外,「吵架」也就不再具有任何意義了。
誠心希望大家都能看看女王這篇文章;我相信,若你真心想要經營一段感情,你會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