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
不要懷疑,這曾經是我小學一年級時,喜歡上的一個男孩的名字。他就叫袁緣,但因為各種原因(包括被亂取綽號),三年級準備分班時,他也就改名字了。
經過十三年(意思是我喜歡他的時候,才只是個七歲小女孩?我的天哪)的生活經歷和體驗,我才終於知道,這個字其實妙不可言。
今年四月左右,和高中同學聚會,聊著聊著,就聊起了各自的感情生活。
高中三年以來,眾所皆知,大家也已非常習慣的,性向一直都是所謂"T"的同學.小J--在進了大學之後,和一位男同學的互動始終很好,小J相當信賴他,而那位男同學也從不諱言自己喜歡小J,總會噓寒問暖,貼心照顧;小J和大夥兒聊到這兒時,幾乎在場的大家都以為,小J恢復女兒身的日子不遠了。
怎麼知道,學期結束後,小J利用暑假期間,到美國打工遊學,竟在遊學團中,認識了同齡的女同學小B。
同齡也就罷了,意外的是,這兩人甚至還同鄉。
小學、國中、高中以來,兩人從不算真正認識--會說「不算真正認識」,正是因為,他們有許多「共同的同學或朋友」。
有著同鄉的基礎,兩人的話題自然也比他人多,也就熟稔得快了。
更意外的是,兩個半月身處異地,共同進退的打工遊學生活,讓她們相識、相知﹔遊學結束,大學開學,回到台灣後不久,便已成為如今交往中的甜蜜戀人。
並且,由於兩人所念的學校都在台北市,距離並不遠。一旦有任何假期,兩人甚至可以互相照顧,一道回家。
我們幾個高中同學,最近再度相約晚餐,和四月時同樣的餐廳,而小J帶著小B出席;聊開後,大家聽著她倆說起這段神奇的故事,我的眼睛都亮了,也十分感動。
如此難得的關係,除了用「緣」一字解釋,我已經找不到適合的字眼甚至邏輯說明。
世界真的很大,卻又很小。緣分的奧妙,我們能不信嗎?
我曾有過滿是雞皮疙瘩的經驗,所以,我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