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中譯】Put ‘Em Up 從實招來


Put 'Em Up 從實招來 (official lyrics in Chinese) – 安室奈美惠

just one day, 突然有一天
把一堆起鬨的boys帶回家一鬧到天亮
到底玩得有多瘋? with club chics
簡直就當這裡是個賭場
明明是享受了不正當的關係
還要假裝什麼事都不曾發生
你別以為我不知道
現在我就要讓你知道

你儘管走啊 Then I can go out
隨便你 I can mess around
不管選擇哪個都一樣 Ain't nothing new
Anything you do, I'll do it better than you
胡鬧的愛情遊戲 Fine I can play games
急著隱藏的名字 I can do the same
這世上最敏銳的東西
女人的直覺你休想要瞞騙

*別再給我偷偷摸摸 put 'em up!!
一時衝動才是真正的致命傷
託你的福我不用再左右為難
I can get down,I can get down
既然要瞞就瞞到底叫做rule
得意忘形露出馬腳叫做fool
If you got chics then you better put 'em up
別等你失去我就太遲了

當電話鈴聲 響起的瞬間
你那慌張的態度道出了 你有事瞞著我
聽到個甜蜜的聲音問道"where is she?"
這是對我發出的挑戰是吧!?
很好我欣然接受
趁這個時候作個了斷
所以我才要跳上車狂飆
That boy is mine 這就是真實

你儘管走啊 Then I can go out
隨便你 I can mess around
不管選擇哪個都一樣 Ain't nothing new
Anything you do, I'll do it better than you
胡鬧的愛情遊戲 Fine I can play games
急著隱藏的名字 I can do the same
這世上最敏銳的東西
女人的直覺你休想要瞞騙

*Repeat
*Repeat

*Repeat
*Repeat

別再給我偷偷摸摸 put 'em up!!

*Repeat

我的寫作夢(2009年舊作,原篇名〈自白〉)

 

關於我的寫作夢。

 

國小時,我就已經不是個會每堂課都乖乖坐在座位上聽講的好學生,當然不是說我是個過動兒或是會翹課,事實是,我經常會在自己不感興趣或不容易專心的某些課堂上,拿出一本筆記,然後就開始記錄生活、撰寫心情,或是天馬行空。在課堂上塗鴉的經驗想必很多人都有,但大概從小三開始,我就已經在嘗試,寫那自己後來命名為「漫畫式小說」的故事了。

 

那時候的題材,從瘋狂迷戀美少女戰士因而啟發的「變身戰士」靈感,一直到把自己身邊的同學和好友也寫進去,成為故事中主角的作品──我寫過奇幻類的小說,也寫過少女團體在演藝圈的故事。年僅十一、十二歲的自己,閱讀量還不夠多,更不知道什麼叫做取材、為作品蒐集資料之類的,只是一股腦地投進自由創作的世界裏,想到哪裡就寫到哪裡,剛開始也只視幫角色命名為最大的樂趣,更別提什麼人物設定了。可是就是那樣的自己,不會想太多,隨性之所至,如今看來反而最純真,最令人懷念。我都還記得,當時用一本不到A4大小的筆記本和一支藍筆(也有可能是其它各種顏色的原子筆,小學生嘛),就寫起了故事,而「連載」可能只多了一面或一頁,下課時朋友就追著我問「故事呢?」然後便把我的作品借去看的那段日子。

 

功課和成績並沒有特別出色的我,就這樣累積著身為小學生的一種另類成就感。

 

到了國中也還是類似的情形,但題材可能隨著我成長到青春期而轉換了,逐漸改變成大家當時的年紀,都會充滿好奇和躍躍欲試的「愛情」──我完成了一部大概一萬字左右的短篇作品:是身為守護者的祭司和公主之間的羅曼史,從前世跨越今生,夾雜了奇幻劇情的愛情小說。不幸的是,高三搬家那一年,我人在新竹住校,而媽媽幫我整理房間,把我放在一起的文字作品(包括國中三年以來六本寫了密密麻麻生活札記的聯絡簿)全都丟了。

 

心痛可想而知啊。(笑)

 

高中開始,過著朝八晚八的上課生活,加上住宿生夜讀,回到宿舍已經十點半,我已經沒有多餘的心力和毅力,寫小說這玩意了。於是跑道開始轉換;變成在日記本中,撰寫生活心得,也開始有了在行事曆中寫短文的習慣。加上高一時無名網誌的出現,我的強項似乎已經慢慢變成散文。

 

可我始終沒有忘懷小說。常常一有靈感,就寫下了故事的開頭,也很積極地做角色設定;一切都進行得很開心,但卻總是虎頭蛇尾。而年紀越大,學得越多,就開始會想得太遠、太多。不知不覺間,我會為自己的故事立下許多限制,也開始會擔心取材不足之類的問題;我知道,跟小學時的情形,已經完全不一樣了。何況,寫作真的需要毅力,我想這就是自己的另一個問題。

 

只是,我還是想寫;不管是已經「退化」了的小說,還是「現在進行式」的散文。所以現在要做的,就是調整自己的心態吧。無論會不會成為一名作家,我都想做和語文相關的事情。現在身為作文老師,也許就會是一個契機。我珍惜、把握。

 

我找到自己能做的事,而那就是我證明自己的方式。

 

如今,就算已經經歷了懵懂的國小、苦讀的國中,還有拚死拚活的高中時期;就算現在已經是個大三的語文系學生,直到現在,我也不敢說自己「飽讀詩書」,或是「我時時刻刻都在閱讀、用功、充實自己……」這樣大言不慚的話;但是,對於用書寫、創作,來抒發自己的感受及生活經歷,卻是無庸置疑地,熱愛得不得了。

 

在檢視過自己網誌在今年八月所發表的文章篇數,更發現二十八篇文章當中,有不少篇都是長文之後,我更加、更加地確定了,寫作會是我的天命,我的本行。

 

不知道為什麼,我有種衝動,想要感謝那名始終和她做不成朋友的女孩……妳一定不相信,但我的的確確被激勵了。體會到言語、文字等等,可能帶給人的所有,包括喜悅、難過、快樂、悲傷、尷尬、窘迫、緊張、期待……還有謠言和誤解。在文字裡,我們都可能犯下那樣的錯,尤其是不甚了解彼此的兩個人,常會因為認知的不同,使得文字和言語形成了攻擊性或殺傷力,造成不悅、猜疑,甚至傷痛。

 

所以我開始更加著重於「用文字表達出自我」。真率的、直接的、坦白的、有禮(理)的──會讓人們閱讀之後,更加了解自己的個性,從而更懂得自己的。

 

是的,我找到自己能做的事,心中總有股直覺催促著我去做的事;我知道自己有一天一定會在這方面大放異彩,完成心中的小小夢想。

 

(此篇為2009年舊作,原篇名〈自白〉;更新於2015年11月19日)